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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11-05-25  閱讀次數(shù):】 【我要打印】 【關閉】
通建價〔2011〕20號
關于開展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政府66號令)宣貫工作,促進《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和相關配套文件的貫徹執(zhí)行,根據(jù)蘇建價函(2011)21號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范圍和參加人員
1.競賽范圍:《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及其釋義、《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正文部分、建設工程造價相關法規(guī)文件,重點范圍見附件。競賽考試不分專業(yè)。
2.參加人員:市、縣(區(qū))造價管理機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中介機構的造價從業(yè)人員。
二、競賽活動安排
本次活動從2011年6月初開始,至7月底結束。結合我處已開展知識競賽工作情況,我處將活動分為學習研討、省級競賽兩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1.學習研討階段(
市造價管理處將根據(jù)省競賽重點及范圍,細化學習內容,組織本地區(qū)造價管理機構、咨詢企業(yè)、建設各方相關人員進行重點學習和研討,學習研討時間另行通知。
2.參加省級競賽階段(
省級競賽采用書面閉卷方式,考試題型為單選題40題,每題1分,多選題3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根據(jù)考試分數(shù)排序確定團隊與個人獎,其中團隊獎按總分計取。將設置團體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個人一等獎1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6名;組織獎2—3個。具體參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各縣(市)造價處負責組織本縣(市、區(qū))參賽人員,市區(qū)參賽人員由市造價管理處負責組織。
2.請有關單位于
3.對于獲獎的團隊和個人,省站將頒發(fā)榮譽證書。咨詢單位團隊和個人獲獎情況將與咨詢市場信用評價、評優(yōu)工作掛鉤。獲獎人員如參加2011年造價員考試將獲20分加分。個人獎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獎金2000元、1200元、800元。
4.聯(lián)系人:周峰、王力。聯(lián)系電話:85093182、85093400。
附件1:《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重點范圍》
附件2:2011年江蘇省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報名表
南通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重點范圍
一、《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及釋義
1.計價活動與計價依據(jù)的制定;
2.各階段工程造價編制與確定原則 ;
3.承發(fā)包計價的模式和形成機制;
4.國有投資工程的造價管理;
5.施工合同的造價條款與備案;
6.安全文明費、結算依據(jù)及時間等問題的處理原則;
7.造價咨詢企業(yè)及從業(yè)人員市場準入條件;
8、企業(yè)及從業(yè)人員從事造價咨詢活動的管理要求;
9.咨詢企業(yè)及從業(yè)人員的禁止性行為;
10.違反《辦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正文第四章《工程量清單計價》
三、其他工程造價管理相關法規(guī)及文件
1.關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的貫徹意見(蘇建價[2009]40號)
2.關于明確招標控制價和招標價調整系數(shù)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建價站[2009]2號 蘇建招辦[2009]6號)
3.關于明確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建價站[2009]7號)
4.關于明確《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執(zhí)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建函價[2010]130號)
5.關于加強建筑材料價格風險控制的指導意見(蘇建價〔2008〕67號)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9]5號)
8.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8年)
注:對文件中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不作為考試出題點。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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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知識競賽報名表 | |||
序號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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