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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6-05-25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蘇建函人(2006)273號 |
關于開展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 根據《關于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guī)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和《關于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6]227號),現將我省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冊受理范圍 通過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并在下列單位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人員:(1)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yè);(2)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定額)管理、招標代理、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3)教育崗位直接從事工程造價理論研究或教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注冊。非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不得作為造價工程師注冊單位。 取得《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超過一年,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每年度不少于40學時的造價工程師繼續(xù)教育證明。 二、初始注冊申報方式和程序 (一)初始注冊前培訓 2006年在江蘇省申請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需參加初始注冊前培訓。 (二)初始注冊申報方式 申請初始注冊的人員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同時必須通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的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進行網上初始注冊申報。為方便造價師的注冊申請和申報材料的驗核,申請人可以委托省轄市造價管理機構向省建設廳申報。書面資料可由造價工程師注冊單位集中整理申報。網上注冊須知和書面申報資料要求見附件。 (三)初始注冊審核 受理機構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注冊條件以及書面申請資料、原件與復印件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驗核(證書類原件驗核后及時退還)。同時在相關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受理機構將《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按受理號順序裝訂)、申請人照片(按受理號順序裝袋,30人裝一袋)、申請人初始注冊申報資料一套、2006年造價工程師申請初始注冊驗核一覽表(包括序號、姓名、身份證號、資格注冊證書號、注冊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類型、考試通過年度、驗核意見,格式為電子表格)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省注冊管理機構初審。 申請人對本人初始注冊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負全部責任。申請人若發(fā)現網上上傳的資料有誤,在申報和驗核期間內,可要求省注冊管理機構將資料從網上打回,修改后重報。受理機構和注冊管理機構若發(fā)現申請人屬于不予注冊范圍,或申請資料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或申請資料存在虛假、無效問題,則不予受理注冊或作為申報不合格處理。 三、初始注冊工作時間安排 (一)5月16日網上發(fā)布通知,造價師準備注冊資料。 (五)6月26日至7月5日省注冊機構進行初審并上報建設部。 四、初始注冊費用 注冊費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的規(guī)定,注冊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專用章費30元/人。 聯(lián)系電話: 江蘇省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025-83346169
江蘇省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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