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發(fā)布時間:2005-11-22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蘇建定站(2003) 號
中房集團淮陰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南通市第四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淮安工程項目部:
你公司八月一日“關于玻璃幕墻、石材幕墻相溶性測試及三性測試、平面位移測試費用的咨詢報告”的來函已收悉,經研究,現(xiàn)答復如下:
根據98裝飾定額及費用定額的規(guī)定,材料與膠的相溶性試驗、粘結強度試驗、無污染試驗屬于材料性質的檢驗,對于有合格證書的材料,如甲方要求測試,相應的檢驗試驗費應由甲方支付,否則不再計取。
玻璃幕墻和石材兩項:抗風壓、氣密性、水密性、平面位移測試費及試樣等未含在98裝飾定額及費用定額中,實際發(fā)生時,應由甲方支付。
此復。